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互动交流 > 领导信箱

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1910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7-03-19
标题 工资
内容 领导好,我们都是大陆村镇振邱村大明电缆有限公司的员工,我们都在此公司上班两三年了,公司欠我们没人3到5万元,公司16年6月给我们87人每人都打了工资欠条,并且16年年12月份前我们都把资料交到了宁晋县劳动稽查大队,但是到现在了,我们一分钱都没有领到,请问领导我们的血汗还能要回来吗,我们都靠这生活呢?我们也咨询了律师,律师说厂子可以拍卖,领导我们的钱到底什么时候能要回来,要不然我们87人就开始集体上访,请政府给我们做主。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7-03-31
答复内容       1、2017年1月初,大明线缆职工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拖欠工资,对如何投诉进行了一次性告知。1月16日马朝辉等代表54名职工前来投诉拖欠工资160余万元,我局劳监大队当日受理、当日立案,启动监察程序。
      2、我局劳监大队、大陆村镇政府密切配合、通力合作,详细了解情况,予以协调处理。1月25日,公司法人郅振彦、管理人员冯新杰等来我队报送《营业执照》、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。并说明确因资金紧张导致欠薪,正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。
      3、此案涉及人多、金额较大,我局高度重视,实行挂牌督办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多次约见、电话督促公司支付工资。大明公司法人郅振彦,多次往返于各银行之间寻求贷款,至今未果。公司法人郅振彦始终自觉配合、积极工作,仍在千方百计争取贷款、筹借资金,以期按时支付或征得职工同意后分期支付。
      4、《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规定,调查阶段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,按此规定,调查阶段应在4月15日前完成。对情况复杂的,可延长30个工作日。我局劳监大队于3月23日,再次赶赴大明线缆公司,督促法人郅振彦支付工资。鉴于此案金额较大、情况复杂,我局拟延长调查时限,如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解决,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。
劳动监察大队再次提醒,欠薪维权应趁小、尽早,莫使欠薪雪球越滚越大,维权讨薪要通过正常途径依法进行。